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
分类
科技活动
10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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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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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文章
1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文章
2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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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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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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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限期6个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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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财政性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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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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