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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谈药落地:配备提速可及性提升


速读:随着越来越多创新药加快进入医疗机构和临床应用,患者用药可及性持续提升,创新成果正更快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
国谈药落地:配备提速 可及性提升-健康报网——健康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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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主任 赵颖波

  近年来,我国持续完善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政策体系,药品审评审批、医保准入、医疗机构配备和临床使用等环节协同推进,多款抗肿瘤、慢性病、罕见病等领域创新药通过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数据显示,创新药从获批上市到被纳入医保目录的时间已由原来的5年左右缩短至1年以内,约80%的创新药在上市后2年内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随着越来越多创新药加快进入医疗机构和临床应用,患者用药可及性持续提升,创新成果正更快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

整体配备持续提升

差异化配置逐步形成

  从2023年至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增的61种国谈创新药来看,相关药品覆盖肿瘤、抗感染、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等多个疾病领域。整体上,创新药在国内医疗机构的配备覆盖面持续拓宽,各级医疗机构积极推进新药遴选和准入配备。有48种创新药在进入医保药品目录仅11天后即在全国千余家医疗机构实现配备,更好地满足了患者用药需求。

  从不同药品的落地情况来看,各类创新药根据临床需求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逐步形成差异化配置格局。慢性病、抗感染和肿瘤领域药物仍是各级医疗机构配备的主要品类。在三级医院配备布局中,抗肿瘤创新药成为落地数量较多的品类之一,占比接近半数,这与分级诊疗体系下不同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总体契合。

  按照“强基、稳二、控三”的原则,三级医院重点承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救治任务,更加注重肿瘤等重症领域创新药的临床供给;慢性病、抗感染药物主要用于常见病、多发病和常规感染诊疗,临床需求覆盖面较广,因而在各级医疗机构中均得到较为广泛的配置,体现了创新药供应与诊疗分工、分层服务相适应的特点。

区域覆盖持续扩大

均衡布局稳步推进

  目前,全国各省份均已积极推进国谈创新药落地配备,整体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并逐步形成与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患者需求相适应的配置格局。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创新药的配备品类相对齐全,东部沿海省市单药院内覆盖范围较广、落地速度较快;中西部地区也在持续加大配备力度,多数国谈创新药已实现较为广泛的区域覆盖。

  随着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中西部特别是偏远地区创新药可及性有望进一步提升,区域间配置将更加均衡。

治疗领域不断拓展

创新供给持续丰富

  61种国谈创新药覆盖多个治疗领域,其中抗肿瘤药品类较为丰富,慢性病、抗感染用药占据重要比重,同时涵盖精神疾病、罕见病及其他多个治疗领域。

  从落地情况来看,抗肿瘤创新药主要在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中配置使用;慢性病用药则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病、稳定期慢性病管理的功能定位,在各级医疗机构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布局,平均落地医疗机构数量高于整体均值。不同治疗领域创新药的配置特点反映了医疗机构按照临床需求和服务能力有序推进创新药应用。

  近年来,国内创新药研发活力持续增强,肿瘤等领域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发管线和产品供给。同时,随着临床需求不断变化,创新药研发布局还可进一步向内分泌、感染性疾病等临床需求较大的领域拓展,引导更多研发资源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不断丰富创新药供给结构,更好地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用药需要。

  从医疗机构药品遴选来看,抗肿瘤药物品种较为丰富,为临床提供了更多治疗选择,也对医院科学评价药品临床价值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完善统一、清晰的临床价值评估方法,有助于药事管理委员会更加准确地比较不同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患者获益,提高遴选决策的科学性。

  在慢性病治疗领域中,一批能够填补临床治疗空白、适应较大患者群体并具有较好临床获益的创新药,随着相关政策的持续落地,院内配备和临床使用稳步推进,药品可及性得到明显提升。

政策协同持续深化

创新生态不断完善

  国谈创新药从获批上市到进入医疗机构、服务临床患者,涉及药品审评审批、医保准入、医疗机构遴选、临床合理使用和零售供应等多个环节。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药落地链条不断贯通。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加强不同环节之间的衔接协同,有助于更好地释放政策叠加效应,推动创新药更加顺畅地进入临床、惠及患者。

  在政策协同方面,药品监管部门主要关注药品的创新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医保部门重点统筹临床价值、药物经济性和基金承受能力,医疗机构则更加重视药物的临床适宜性、不可替代性以及患者实际获益。不同环节各有侧重,共同构成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评价标准衔接,促进审评审批、医保准入和临床使用达成更加充分的价值共识,有助于提高创新药落地效率。医疗机构作为临床应用的重要主体,还需统筹药品配备、合理用药、支付方式改革和运行管理等多方面要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为医疗机构科学规范使用创新药创造更好条件。

  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不断推进,创新药的临床价值和增量治疗成本需要在支付标准和管理机制中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部分高值抗肿瘤创新药临床应用成本相对较高,对医疗机构病组费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完善支付标准动态调整、“特例单议”和相关考核衔接机制,有助于支持医疗机构依据临床需要规范配备和合理使用创新药。同时,可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要求与国谈药落地政策之间的统筹衔接,为医院药事管理提供更加清晰的政策指引。

  在配套机制方面,“双通道”、处方流转和“特例单议”等政策为拓展患者购药渠道、支持高值创新药临床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可结合各地实践进一步细化费用结算、总额预算、处方流转和用药安全管理规则,明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主体在药品保管、用药监测和不良反应处置等方面的责任衔接。持续优化“特例单议”申报流程、审核标准和办理周期,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政策便利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对创新药临床应用的支持作用。

  总体来看,国谈创新药配备和使用机制正在持续完善。进一步加强准入、支付、考核和临床应用等环节的系统衔接,优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支持机制,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将有助于推动创新药落地从“加快覆盖”向“提质增效”迈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临床用药需求。

完善支持机制

更好惠及患者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创新药发展的部署要求,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新药临床配备和使用机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推进。

  一是健全部门协同支持机制,提高医疗机构配备效率。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推动审评审批、医保准入和临床使用等环节加强衔接,逐步形成更加统一的临床价值导向。在医疗机构层面,建议对临床价值明确、患者需求迫切的创新药优化院内准入流程,合理缩短从目录公布到临床配备的时间。加强国家与地方政策衔接和实施指导,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科学、规范、有序地落实创新药配备的使用要求。

  二是优化创新药供应保障网络,促进区域可及性持续提升。结合不同地区疾病谱、患者需求和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创新药分级分类配备和供应保障机制。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紧密型医联体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络,加强优质医疗资源和合理用药能力向中西部及基层延伸。进一步完善总额预算、单列支付等支持政策,减轻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高值创新药的资金周转压力。持续健全“双通道”和处方流转管理,拓展供应渠道,提升偏远地区患者获得创新药的便利性。

  三是强化临床价值导向,完善医院科学决策支撑。鼓励创新药研发更加聚焦重大疾病和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推动形成差异化、高质量的创新供给。在医疗机构层面,建立健全创新药临床价值评估体系,充分发挥临床医师、临床药师和药事管理委员会作用,综合评价药品疗效、安全性、患者获益和经济性,为院内遴选、规范使用和动态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创新药循证证据和安全性数据培训,不断提升临床合理用药能力。

  同时,可加强国谈创新药上市后的持续评价,推动真实世界证据平台建设,系统评估创新药在实际临床环境中的疗效、安全性和健康结局获益,并根据证据积累情况完善临床使用支持措施。

  创新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关系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随着审评审批、临床应用、医疗服务和支付保障等政策的进一步协同,创新药配备使用机制将更加完善,更多创新成果将更快地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主题:&emsp|创新药|创新药在|国谈药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