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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铺开,长护险生态加速构建


速读: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明确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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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朱铭来 经济学院教授 丁继红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明确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标志着制度建立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

十年探索 稳步推进

  从2016年全国首批试点至今,长期护理保险已经走过了10年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覆盖单位、个人、财政、社会的多元筹资渠道雏形,以及从申请受理、失能评估、服务供给到费用结算的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模式,确立了“居家护理为主、机构护理为辅”的核心导向,培育了大量定点护理机构和专业评估机构。

  《意见》明确积极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路线图,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制度,既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又设置了明确的时间表,体现了“积极稳妥、稳中求进”的改革方法论。渐进式改革既要认识到人口老龄化的紧迫性、居民期盼的迫切性,又要尊重制度建设的客观规律,稳步推进。

  《意见》确立了国家层面统一规范政策制度的方向,同时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先行一步,体现了顶层设计的刚性约束与基层探索的弹性适配。从实施节奏看,政策明确,可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这种“先职工后居民、先城市后农村”的推进顺序,有助于控制制度实施的初期风险。

权责对等 差距缩小

  在筹资机制方面,《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覆盖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的多元筹资渠道。对参保城乡居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对特困人群、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给予分类资助。

  未来,对于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承担比例,建议差异化分担、配套减负、强化监管。首先,尽快出台各级财政补助分担的具体比例标准,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央地分担模式,建立差异化的央地财政补助分担机制,中央财政可适当提高西部地区的补助比例。其次,通过医保个人账户代缴、结构性平移、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减轻财政直接支出压力。最后,实行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将其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在保障水平方面,《意见》明确,在完善量能筹资机制、均衡就业人员与非就业人员缴费责任的基础上,逐步适度均衡待遇水平;根据失能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支付比例上给予适当倾斜。

  《意见》将待遇群体分为4类,即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人员。职工群体(含退休)支付比例为70%,与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群体支付比例的50%,存在约20个百分点的差距。这一差距的设计逻辑是“权责对等”,即职工缴费基数高、无财政补助,居民缴费基数低、有财政补助。但是,如果差距长期固化,可能影响制度的公平性和居民的获得感。

  缩小待遇差距的政策设计路径包括以下几类。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给予自主选择权,经济条件较好的可选择职工参保路径,享受70%的支付比例。对于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减半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0.3%左右,居民缴费水平逐步提升,为待遇水平提升创造条件;同时,对于居民,提供连续参保激励。《意见》明确,探索建立缴费时长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的按规定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对于退休人员,虽然原单位不缴费,总缴费基数较低,但待遇标准与在职职工一致,体现了对老年群体的保障倾斜。对于困难群体,实行财政分类资助。最后,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均衡区域内群体待遇。《意见》要求,长期护理保险从市地级统筹起步,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省级统筹,确保统筹地区间在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方面相对均衡。

  《意见》明确要求,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在支付比例上给予适当倾斜。这一政策导向,是文化传统、机构护理困境、服务供给短板三大现实背景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我国具有浓厚的居家养老传统文化,大多数失能人员首选居家就地养老,这不仅是文化传统的延续,更符合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和情感期待。其次,机构护理成本高昂,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负担较重。最后,服务供给存在结构性短板,专业护理人员和机构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资源严重匮乏。长期护理保险向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倾斜体现在待遇支付倾斜、服务体系重构、资源下沉配置三大政策导向上。

催生产业 打造闭环

  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催生了一个全新的产业生态。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16年试点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已累计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过600亿元,催生了护理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与租赁、失能等级评估、社会力量经办等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与此同时,长期照护师这一新职业应运而生,2025年已超过1万人持证上岗,基本实现全省份覆盖。为加速产业链建设,需从以下几方面探索。

  首先,需完善支付机制,将支付范围延伸至产业链上游。《意见》已提出探索将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辅具纳入支付范围,未来落实重点应包括:明确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智能监测设备、适老化改造等服务纳入支付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技术进步和成本变化定期更新支付范围;鼓励地方探索将预防性服务(如跌倒风险评估、健康干预)纳入支付范围,推动从被动照护向主动健康转变。

  其次,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异化支付机制,目前长期护理保险支付主要依据服务时长和项目,对服务质量差异体现不足。建议探索按质支付机制: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长期照护师,其服务可享受更高支付标准;对服务质量评价优秀的定点机构,给予绩效奖励。这既能激励从业人员提升专业能力,也能引导服务机构优化服务质量。

  最后,扩大长期照护师培养规模,建立职业晋升通道。全国长期照护师已超1万人,但与需求相比仍有巨大缺口。建议扩大校企合作、订单定向培养规模;建立明确的职业晋升通道,打通从初级到高级技师的成长路径,增强职业吸引力。此外,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支持建设长期护理保险产业集聚区,整合评估机构、护理机构、辅具企业、培训机构、保险机构等资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主题:&emsp|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生态加速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