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专家联合署名干预集采伤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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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刚
近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一则《风险提示》。《风险提示》中写明,某进口原研药企业提交了所谓“31家医院78名医生联署的专家建议函”,试图以此影响集采定品。相关部门向“署名专家”本人逐一查证后发现,80%以上签名不真实,涉及企业销售人员冒签、从他处抠图挪用、虚构人物等情况;少数确由专家本人签名的,多为企业销售人员以“售后回访”“调研问卷”等名义诱导签署。即便如此,该品种目前仍按正常程序通过专家论证,被纳入第12批集采范围,正在组织全国医药机构据实提报拟采购数量。
旧有玩法不能维系
实际上,这起事件并非孤立的企业合规失范个案,而是我国药品集采制度推进至深水区后,旧有产业盈利逻辑与新的市场规则发生碰撞的缩影,其背后折射出的产业转型困境与制度治理升级方向值得行业与监管方深思。
涉事企业不惜以冒签、抠图、虚构身份等低劣手段伪造专家意见,根源在于原研药企业长期依赖的“专业背书﹢渠道壁垒”盈利模式遭遇集采的冲击。在集采全面推开前,部分进口原研药凭借专利优势与学术营销体系,通过绑定临床专家话语权、培养医院用药习惯,长期维持较高的盈利状态,营销端的“专家资源运作”曾是其巩固市场地位、守住价格体系的手段。
集采以“量价挂钩、公开竞价”的规则直接重构了药品定价逻辑,打破了靠营销和渠道维持高价的旧格局。当正规沟通渠道无法满足其维持高价、规避集采的诉求时,部分企业便陷入路径依赖,试图延续旧有玩法,即用虚假的专业名义包装商业诉求,借临床专家的公信力影响集采决策。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企业未能及时完成从“营销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型的集中体现。
当心削弱临床专业公信力
在此次事件中,相关部门逐一核实签名、公开通报真相、依规推进集采的完整处置链条,印证了集采制度早已超越单纯的“砍价工具”定位,成为重塑医药行业合规生态的治理机制。
一方面,集采制度的开放性与严肃性形成了鲜明平衡:上半年40余批次的企业沟通接待,说明诉求表达渠道始终畅通,制度本身并不排斥合理的产业意见;但渠道畅通绝不意味着可以弄虚作假,对虚假材料的零容忍,守住了公共政策的程序正义与决策底线。另一方面,对造假行为的公开曝光,本身就是一次全行业的合规校准,并向市场清晰地传递出信号:集采时代的竞争,核心是产品疗效、成本控制与研发能力的竞争,而非营销钻营与规则套利。这种反向约束,正在促使整个医药行业剥离灰色营销成本,将资源真正投向研发创新与质量提升,推动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这起事件最值得警惕的深层次危害是商业资本削弱了临床专业的公信力。专家论证是集采制度中平衡降价惠民与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的关键环节,医务人员的专业意见是保障集采品种科学、适用的核心支撑,其独立性与真实性直接关系到集采决策的公平性。
企业伪造专家签名,不只是程序造假,更是试图借公共专业身份为商业利益背书,将临床专家的话语权异化为企业逐利的工具。虚假专业意见一旦影响政策决策,不仅会损害患者用药权益、消耗医保基金,更会透支公众对医疗专业群体的信任。这也提醒监管方与全行业:必须在企业商业诉求与临床专业判断之间建立清晰的防火墙,既要畅通企业意见表达渠道,又要建立专家意见的核验、溯源机制,守护专业话语权的公共属性,不让医务人员被动成为商业博弈的棋子。
从单次处置迈向长效约束
此次通报是一次有力的警示,但要从根源上杜绝此类行为,仍需推动集采治理从单次处置向长效约束升级。一方面,应将此类弄虚作假行为全面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体系,并与企业投标资格、市场准入直接挂钩,显著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另一方面,需进一步完善专家意见的收集、核验与反馈程序,建立签名核验、意见留痕的标准化流程,从技术与制度层面压缩造假空间。
药品集采关乎民生福祉与产业发展,触及的利益越深,遭遇的博弈就越复杂。唯有持续扎紧制度笼子、守住规则底线,才能让集采政策始终沿着惠民的方向推进,最终实现患者减负、医保增效、产业升级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