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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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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0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公告明确,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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