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已经对业绩补偿人林黎明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19年9月18日向金龙机电下发了《关于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回复如下:
一、问:说明戚一统在公司及兴科电子任职期间主要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是否涉及兴科电子的经营管理,公司了解到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进展,戚一统无法履职是否对公司经营运作造成重大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
回复:1、戚一统于2012年2月进入公司,2012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华南地区财务负责人,负责深圳、东莞地区子公司的财务管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供应链资源开发管理,未直接参与兴科电子的经营管理,但部分参与兴科电子供应链相关事务。戚一统于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期间担任兴科电子财务总监,负责兴科电子银行融资、内部审计、投资等事务。
2、公司曾书面函询乐清市公安局了解戚一统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原因,截止目前,尚未收到乐清市公安局的书面回函。公司通过电话联系戚一统家属询问其是否收到乐清市公安局就戚一统被采取强制措施相关的书面文件,其家属未作出回复。
3、戚一统无法履职未对公司经营运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将戚一统负责的工作暂时交由其他人员负责。
二、问:公司于2017年6月收购兴科电子100%股权,兴科电子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17.27%,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林黎明应向上市公司补偿2.09亿元,2019年5月其表示拒绝补偿,公司于2019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说明截至目前诉讼的具体进展,公司已采取及未来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回复:公司已经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黎明提起诉讼,并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完成了对林黎明名下现值不低于2.09亿元财产的保全。目前该案件还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问:根据《兴科电子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兴科电子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亿元,影响承诺业绩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兴科电子计提坏账损失9,944.86万元。
核实前述交易对手方与金龙集团及其大股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兴科电子原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曾经发生过业务往来,若是,详细说明业务往来的具体情况。
回复:兴科电子原间接股东为自然人许舒恭、高炳义、林日明,三人合计间接持有兴科电子100%的股权,许舒恭为兴科电子原董事长,林日明为兴科电子原董事,高炳义为兴科电子原董事、总经理。2019年9月19日,就金龙集团及其大股东是否与宇睿电子、SINCOGROUPHOLDINGSPTE.LTD.、鑫隆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曾经发生过业务往来情况,公司书面函询金龙集团及其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时,仍未收到金龙集团的书面回复。
公司结合上述单位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期后回款情况,分析其是否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对相关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函,分析判断其款项可回收性。综上所述,上述单位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充分、合理的。
四、问:说明兴科电子与金龙集团的资金往来情况,包括往来时间、业务背景、交易目的、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相关交易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如否,说明具体原因;并自查说明上述资金往来是否构成金龙集团对兴科电子的资金占用。
回复: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兴科电子分三次合计向金龙集团借款1.1亿元,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间,金龙集团已归还上述借款。
兴科电子与金龙集团之间发生上述资金往来期间系公司收购兴科电子之前,公司对上述资金往来形成的真实背景等情况无法准确核实。经自查,在公司完成对兴科电子的收购后,兴科电子与金龙集团无任何资金往来,金龙集团不存在对兴科电子的资金占用。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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