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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多项规定ST东海洋遭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


9月29日晚间, ST东海洋 (002086)披露公告称,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等多项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遭到山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

经山东证监局查明,ST东海洋存在“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其中包括未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划转事项、未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事项;此外,ST东海洋还存在“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

山东证监局表示,ST东海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车轼,财务总监于雁冰,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董事会秘书于德海。其中,车轼作为ST东海洋实际控制人,其行为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行为。

对此,山东证监局决定责令ST东海洋改正,对ST东海洋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对车轼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9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于雁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于德海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主题:ST东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