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68.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78.80万元,已于2017年3月9日全部到帐,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17]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99.05万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36.36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625.25万元,2019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837.44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384.0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80.2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洞头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384.08万元。
㈤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