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回应了,这种情况下离婚不用“冷静”

12月1日,
上海法治报推送一文
引发网友热议。
有不少网友对“离婚冷静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其中也有网友担忧
若因遭遇“家暴”要离婚
难道也要“冷静冷静”?
据@新华视点 12月4日消息,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近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
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4日回应:
“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此外,
对于大家热议关注的几个问题
民政部也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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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30天怎么计算
离婚冷静期是30天,那么,30天如何来算呢?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4日在民政部通气会上表示:就是从你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你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民政部:
要么去起诉,要么一块生活
针对网友疑问,离婚冷静期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4日在民政部通气会上表示,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起诉,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