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回应诉讼事项:不影响手机产品正常销售
公告显示,华为表示自己是“珍珠极光Pearl主题壁纸”的著作权所有权人,而传音方面将“珍珠极光Pearl主题壁纸”的作品仅简单调整色彩纯度后,持续用在旗下产品HiOS4.1和HiOS5.0系统预置壁纸中,并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该壁纸的行为,侵犯了华为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
对此,华为的诉讼请求为:传音控股立即停止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预置侵害华为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在包装上使用侵害华为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侵害华为著作权的图片;立即停止复制、分发、修改侵害华为著作权的图片的行为等。同时,赔偿华为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00万元,并就其侵权事实在传音控股官方网站公开致歉。
对此,传音控股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诉讼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根据起诉状,公司生产、销售的搭载HiOS4.1和HiOS5.0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型号为TecnoCamon11(CF7)、TecnoCamon11Pro(CF8)、TecnoPop2S(RA8)、TecnoCamoni2(ID5a)、TecnoCamoni2x(ID5b)、TecnoCamoniAir2+(ID3k)等手机产品及部分手机产品包装涉嫌使用侵权图片,若败诉,公司将无法使用侵权图片,并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本次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比例为0.1889%,占公司2019年1-6月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0.1904%。
传音控股还在公告中指出:若经法院判决认定本公司构成侵权,传音控股将采取使用其他图片替代涉嫌侵权图片作为预置壁纸,图片替换后预计不会影响公司上述型号手机产品的正常销售。因本次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公司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本公司认为,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本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