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需求
{"id":"510146","toptitle":"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toptitle_color":"","title":"满足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需求","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6-04-10 09:09:56","condition":"来源: 健康报 ","thumb": ""}
本报讯(记者 孙艺) 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部署4个方面13项举措,明确以满足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需求为出发点,以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为支撑,推进医疗卫生人员、服务下沉和基层能力提升,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若干措施》明确,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统筹行政区划调整、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持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布局。推动紧密型医联体提质扩面,到2030年,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水平和便利性、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共享,统筹现有医疗资源,建设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病理诊断、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等资源共享中心。
以常见病、慢性病为重点引导群众基层首诊。《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基层常见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紧密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门诊,提供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并将专家团队普通门诊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逐步提高常见病、慢性病基层就诊比例。强化上级医院帮扶作用,推动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提供常年服务,并逐步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支持上级医院派驻医务人员、退休医务人员、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个人或家庭提供签约服务,逐年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提高签约率和履约率。
以提升就医连续性为导向加强转诊服务管理。《若干措施》提出,明确转诊规则,各地区要组织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立足本地医疗资源配置、服务能力和人群疾病谱情况,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和常见病、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相应制定省域内、地市内和医联体内转诊规则并督促落实。畅通首诊后患者转诊渠道,紧密型医联体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后患者转诊提供便利;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内住院一体化管理;医疗机构要强化转诊服务统一管理,设立转诊中心或指定固定部门承担患者转诊服务工作,到2027年实现全覆盖。强化医保政策引导,统筹地区内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级转诊的参保患者,在上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由上级医院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患者,同一疾病周期内不再另设住院起付线。
完善分级诊疗多元保障措施。《若干措施》要求,加快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发展保障政策,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完善基本医保差异性支付政策,因地制宜适当拉开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报销水平,原则上统筹地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逐级拉开10个百分点左右的差距。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分类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看病就医指引指南、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作用和效果,推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树立规范有序就医理念。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判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取得成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主题:上级医院|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