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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杂说“加减乘除”(1)


速读:减是现在规范的写法。 在古汉语中,对应于现在“增加”这个意思上的字常常用“益”。 这些字原来都被称为俗字,过去正规的写法都是三点水,但是现在规范字都成了两点。 实际上欺骗往往也是谎称给对方增加,例如,《曹刿论战》中鲁庄公说:“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作为增加含义的用法越来越多,而其本义欺骗、欺陵、污蔑等的用法却越来越少。
杂说“加减乘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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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07:34

| 个人分类: 教育 | 系统分类: 人文社科

杂说“加减乘除”(1)

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是小孩子在小学就需要学习的内容。我们都在小学学习了加减乘除,都知道它们的运算法则并且能够熟练地运算,但是为什么把这四种运算分别称为加减乘除,教科书上好像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

加,从力从口。它的本义有人认为是“添枝加叶说假话、虚报”。现在传下来的《说文解字》说“加,语相增加也”。这里的增字,清代文字学家段玉裁认为是譄,所以他的《说文解字注》说:“加,語相譄加也。譄各本作增。今正。”

他列举的理由是《说文解字》在解释譄字时说:“譄,加也”,同样,在解释诬字时说:“诬,加也” 。因此他说譄、诬、加三个字意思相同(“知譄、诬、加三字同义矣”)。

诬,就是以不实之言加于人,害人,欺骗人。现在所说的诬蔑,就是这个意思。“语相譄加”就是用言语去诬陷人、去害人。

譄与增两个字都有一个曾,曾是一个象形字,它的本义是古人蒸饭所用的器皿,相当于后人所用的蒸笼。后来由于曾常常假借为助词,其本义就另造了一个甑字。

甑有箅,且因“甑”不能单用,须架在釜或鬲上使用,故曾字引申出“增加”义。如《孟子·告子下》:“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曾是如今增加的意思。譄是言语的夸大,欺骗,诬蔑,就是本义上的加。增则是土的增加,后来引申为所有的事物的增加。

段玉裁又举出不少例子,来说明加的本义是诬,诬蔑,欺骗,欺陵。

如《论语·公冶长》中子贡说:“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無加诸人”。东汉马融曰:“加、陵也。”我们现在还说“欺陵”。东晋袁宏曰:“加、不得理之謂也。”唐代刘知几《史通·采撰》里说:“魏收党附北朝,尤苦南国,承其诡妄,重以加诸。遂云马叡出于牛金,刘骏上淫路氏。可谓助桀为虐,幸人之灾。”。韓愈《争臣论》说:“吾闻君子不欲加诸人,而恶讦以为直者。”

加字,从力从口。诬陷人、欺骗人都需要“有力之口”。

还可以举一个例子,《左传·襄公十三年》说:“及其乱也,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冯君子,是以上下无礼,乱虐并生。”这里的“加”与“冯”相对应,都是欺陵之义(这里冯音ping2,同憑即凭,意为憑陵、凭陵)。

欺骗、欺陵、诬蔑都是强加于人身上的,以后加就引申到放到什么东西的上面。如中学课文《鸿门宴》:“樊哙覆其盾於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

又如加额,就是把手放在额头,表示庆幸或敬意;加冠是把冠放置到头上(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加冠礼,表示成年)。

由加构成的字如架、驾、枷都有放置在上面的含义。

加由放置在上面就容易引申为增加。

实际上欺骗往往也是谎称给对方增加,例如,《曹刿论战》中鲁庄公说:“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这里的加是欺骗,也就是多说了祭祀时所用的“牺牲玉帛”,欺骗了神。因此,加字从欺陵、欺骗引申到增加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古汉语中,对应于现在“增加”这个意思上的字常常用“益”。对应的减少则用“损”。如《吕氏春秋·察今》:“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又如诸葛亮《出师表》“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作为增加含义的用法越来越多,而其本义欺骗、欺陵、污蔑等的用法却越来越少。即使说强加于人还是要用一个“强”字来强调是“强加”,其实加本来就有强加的意思,但是后人却不大这样用了。在后人那里,加只是一个增加。

于是,加法就是在一个数之上再增加一个数的运算了。

过去,加上去的这个数称为加数,原来的那个数称为被加数。因此,加法就是被加数加上加数的运算。现在的教材上不这样说了,由于加法交换律,两个数都称加数。

加法运算的结果称为和数,简称和。

和字的本义是声音的协调即和谐。两个人唱歌,两种声音高低使人听起来舒服,称“和”,从口禾声。

《老子》:“音声相和”。《论语·述而》:“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这里的和就是其本义。

《吕氏春秋·慎行论》:“夔于是正六律,和五声,……故唯圣人为能和。和,乐之本也。夔能和之以平天下。”这些“和”也都是其本义,也就是谐。(顺便说一句,后世玩牌戏,搓麻将,最后凑成了一副符合约定规则的牌,称“和”了。也是这个字,现在不少人写作“胡”,那是弄错字了。)

唱歌是至少两个人在一起唱才能和,奏乐也是至少两件乐器在一起奏才能和。所以,两个或几个数加在一起的结果,即加法的运算结果,就称为和。

减是现在规范的写法。过去的“正规”写法是減,减被称为是俗字。但是现在规定减才是规范的写法,減成了异体字。网络上往往称减是減的简化字,这是不准确的说法。

类似的字还有决、净、凉、凑等。这些字原来都被称为俗字,过去正规的写法都是三点水,但是现在规范字都成了两点。有些规定确实考虑得不周全,像決(决)是江河水決口,浄是水洗了才干浄,都与氵(水)有关而与冫(冰)无关。

減,是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減,损也。从氵咸声。”解释损字时,则说“损,減也”。也就是用损減两个字互注,这两个字基本上等价。减损这个词则同意反复,仍然是减少的意思。

一般而言,古人用增对减,益对损。不过,后来说到算术时,加法就对应减法了。到现在,一般都以加对减,增加对减少。

减法是从一个数中取走另一个数,取走的数称减数,原来的数称为被减数。减法运算的结果,也就是求得被减数与减数的差别,所以称为差数,简称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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