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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速读:)于2019年8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6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2019年08月31日 09:0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6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一、定期报告显示,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5.52亿元,相比同期亏损进一步扩大。其中,计提预计负债84.0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15.0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大额计提预计负债和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计提金额是否审慎,是否存在财务“大洗澡”行为;(2)前期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和合理性,坏账准备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15.54亿元,较2018年底111.47亿元大幅减少86.06 %。请公司说明货币资金大幅减少的原因,以前年度列报是否存在差错。   三、公司是否就前述相关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形。   四、请公司充分说明上述资产大幅减值、大额计提预计负债等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公司业务的实际状况,以及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错,业绩及资产情况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历年定期报告的审议是否保持了必要的审慎性,审议过程和意见发表是否勤勉尽责。同时,请公司自查,相关财务内控是否合规,财务内控相关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六、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者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请结合公司半年度大幅亏损的情况,充分评估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公司全面核实本问询函问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我部将采取监管措施或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并视情况提请有关部门核查。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3个交易日内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半年度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所提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主题:事后审核问询函|交易所2019年半年度报告|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