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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速读: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582.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另有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8.26万元尚未支付)。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 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7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66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1,145,9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1元,共计募集资金1,217,999,989.0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97,999,989.02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2,59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917,391.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净额-8,424.99万元,其中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24,666.38万元,2019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1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684.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7.24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582.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另有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8.26万元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分别与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行营业部、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团风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根据2016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6年12月11日-2017年6月1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604.74万元,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将29,604.74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5,896.81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 根据2017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7年6月6日-2017年12月5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259.61万元,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将25,259.61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 根据2017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7年11月27日-2018年5月26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250.47万元,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将19,250.47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根据2018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8 年 5 月 23 日-2018年11月22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813.26万元,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将27,813.2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根据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8年11月27日-2019年5月26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666.38万元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将24,666.38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9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18,791.74万元,承诺投资金额为118,8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较承诺投资金额短缺8.26万元,故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由20,300.00万元变更为20,291.74万元,短缺部分8.26万元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主题: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募集资金|安徽鸿路钢结构|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