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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泰禾集团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12月4日,深交所向泰禾集团下发监管函。作为泰禾集团的控股股东,泰禾投资未能在首次减持泰禾集团股票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且在泰禾集团业绩预告公告前十日内减持泰禾集团股票,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泰禾集团在知悉泰禾投资被动减持股票情况后,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关键词 :

泰禾 股票 监管函 泰禾集团 深交所

主题:泰禾集团